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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縣政府衛生局辦徵文暨攝影比賽

歡迎大朋友小朋友快來一起參加吧!!

 

「述出希望愛,記錄祥和美」徵文暨攝影比賽

壹、比賽內容
   一、「述出希望愛」徵文比賽
      (一)、徵文方向:
         以描述「快樂時刻」為主題,內容由參賽者自行發揮。
         字數為25字 (不含標點符號) 以下之短句。
      (二)、評選標準:
         內容(見解、邏輯性、情感表達):40%
         修辭:30%
         快樂感受度:30%
   二、「記錄祥和美」攝影比賽
      (一)、選拔內容:
         用照片記錄「笑容」,以期能帶給人快樂、溫暖與希望
         等正向感受。參賽者自行決定作品呈現方式並為作品命
         名。
      (二)、評選標準參考:
         創意度:40%
         幸福感受度(希望、喜悅、愛等正向之感受):40%
         命名:20%
貳、報名資訊
   一、報名資格:設籍在桃園縣之縣民。
   二、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99年11月17日。
   三、報名方式:下載活動報名表(如附件)填妥後,連同作品與電子檔
          光碟親送或郵寄本局醫政科心理衛生業務組。
   四、檔案規範:徵文作品請使用正體中文、電腦新細明體12號字。
          攝影作品檔案限JEPG格式電子檔光碟、像素1500*
          2100之4*6照片印洗乙張。
   五、得獎訊息公佈:得獎名單將公告於本局網站「最新消息」並另以
          電話通知領獎事宜。
   六、領獎:本局將舉行頒獎記者會公開頒獎。
   七、獎項:徵文與攝影比賽各取前三名與佳作3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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